人体下肢主要功能是站立、行走、跑和跳。目前下肢假肢仅能代偿部分功能。安装下肢假肢的目的在于使截肢者尽可能地恢复失去的正常外形,重建已失去的站立与行走等功能。一具功能良好的下肢假肢应具有:合适的长度,一般应与健肢等长为原则;穿戴舒适,有良好的承担体重的功能;有类似正常关节功能的机械关节及正确的假肢承重力线,保证截肢者步行稳定,步态近于正常;假肢的重量适中、结实、耐用、外形美观。
下肢假肢是弥补下肢缺陷,代偿下肢站立、行走功能的人工肢体。步行是下肢最基本的运动,也是较复杂的运动,不但包括了下肢全部关节运动,还包括了骨盆旋转、倾斜和人体重心的转移。下肢假肢装配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人体步行功能,使假肢的步行运动近似健肢站立相和摆动相的步态。前面已经谈到,目前下肢假肢各种零部件、标准件齐备,为装配功能良好的下肢假肢的提供了基础条件,但是下肢假肢最重要的部件——接受腔不是千篇一律的,这就要求假肢工作者与康复医生密切合作,在充分了解患者全部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假肢装配工作。
2、 下肢假肢的基本要求
(1) 下肢的功能要求
对于下肢截肢者来说,最主要的功能障碍是不能自如地行走和稳定地站立,尽可能完全矫正这种缺陷、重建下肢功能就是设计下肢假肢的主要目的,这就要求从解剖生理、生物力学角度分析人体平衡条件和步态周期规律,正确设计和选择部位,实现人体体重舒适地移至接受腔内,对线稳定,模拟正常运动。
下肢截肢者是能够康复的。没有了腿,可以通过假肢安装和使用训练恢复走路和部分工作能力。由于截去的下肢长度不同,截去的肢体数量不同,所恢复的独立生活的能力、学习与工作的能力也有所不同。对于少数高部位、多肢体截肢者来说,康复是有许多困难的。双侧高位大腿截肢者可以穿着假肢扶双拐步行,步行距离受到很大限制,多用轮椅代步。
(2)对下肢假肢的基本要求是
对下肢假肢的基本要求是安全、稳定、省力、步行节律正常,达到在穿戴假肢行走时,支撑阶段稳定,摆动阶段自然。
① 较好的功能,能支撑人体部稳、步行、坐、转身、上下楼梯等。
② 接近正常的外形,步态要求接近正常步态。
③ 耐用程度高,假肢零部件的工作寿命长,减少材料和工艺造成的早期失效和偶然失效,安全系数大。
④ 重量要轻,小腿假肢小于2.5公斤,大腿假肢小于3.5公斤,避免过轻所产生的飘浮感。
⑤长度适当,原则上下肢长度与健肢相等。由于假脚踝关节无主动背屈动作,提腿时足尖易碰地,故大腿假肢可比健侧短1—2cm。
⑥ 戴时不应产生不适感,残肢应无压痛,穿脱假肢方便、卫生,易于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