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矫形器的治疗作用
矫形器在骨科临床上的疗效主要表现在:能固定病变的脊柱和四肢关节,缓解痉挛,止痛,减轻肢体局部承重,促进炎症消退、病变或骨折愈合,矫正畸形或预防畸形的发展,限制关节的异常活动,改善肢体功能,利用牵引装置缓解神经压迫,解除肌肉痉挛,以上疗效可同时显现。概括地说,矫形器的基本功能是控制身体某部分的运动,包括稳定、支撑、助动、矫正、保护等五个方面。矫形器应用在不同的部位,各种功能表现的形式也不尽相同。
1)固定病变肢体。达到止痛、缓解肌肉痉挛、促使炎症消退或骨折愈合的目的。
2)限制关节异常活动以改善肢体功能。
3)矫形畸形或预防畸形的发生和加重。
4)减免肢体局部承重,促使病变愈合。
5)帮助肢体功能障碍的患者进行肌肉锻炼,以恢复部分生活自理能力。
6)通过牵引缓解神经压迫症状,有时一具矫形器可能具有一种以上的治疗作用。
2、矫形器的基本功能
1)稳定与支持功能
通过限制关节的异常活动范围,稳定关节,减轻疼痛或恢复其承重功能、运动功能。这一功能为大多数矫形器所具备,即患者失去肌肉控制的肢体通过使用矫形器而得到控制,使关节保持稳定,防止异常运动的出现,并有利于承受体重,例如驰缓性瘫痪、痉挛性瘫痪、关节疼痛、无力以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功能障碍,均可通过矫形器的稳定与支持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2)固定和保护功能
通过对病变肢体或关节的固定和保护以促进病变的愈合。如用于治疗骨折的各种矫形器。即通过力的作用矫正肢体畸形或防止畸形的加重。通过对病变肢体的保持来促使病变愈合。从最简单的木夹板到复杂的悬牵引器械以及承重矫形器等均属于本范畴。保持性矫形器多用于治疗骨折或髋关节疾患和股骨头骨软骨类等。
3)预防、矫正畸形功能
矫形器多用于肌力不平衡、静力性作用而引起的骨、关节畸形。骨发育异常或外力作用可产生畸形,生长发育期间由于骨、关节生长存在生物塑性,应用矫形器能得到一定的矫正效果。以下几种情况就注意预防畸形:
由于上、下运动神经元损伤、疾病或肌肉病变引起的关节周围的肌力不平衡。
由于上、下运动神经元损伤、疾病或肌肉疾患使肌肉无力对抗重力。
损伤引起的反应性瘢痕。
关节炎症。
肌肉或肢体供血不足。
任何能妨碍肌肉收缩的骨、关节、肌肉疼痛。
由于上述原因一旦形成畸形则矫正工作复杂,因此矫形器应尽早装配,应以预防为主。“三点压力系统”是所具备矫正或保持作用的矫形器所应用的基本原理。但是,矫形器的矫形功能只适合用于那些对外来的力能产生反应的畸形。对诸如成年人的骨性强直畸形等则是无效的。因此,矫正性矫形器特别适用于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胫骨扭转、特发性脊柱侧凸患者。
4)减轻轴向承重
这里系指减轻肢体或躯干长轴的承重。例如用于治疗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的坐骨承重下肢矫形器。
5)改进功能
是指用于改进残疾人步行、饮食、穿衣等各种日常生活活动和工作的矫形器。有些矫形器为了改进功能而借助于自身关节运动,被称为自身力源功能性矫形器。
6)产生动力功能
是指通过一定的装置来代偿失去的肌肉功能。使麻痹的肌肉产生运动。其中最常用的是弹簧弹片。通过股体承重或肌肉运动使力得储存。当肢体不承重时,弹簧将力释放而使矫形器产生了运动。近年来已出现了利用气压或液压装置的动力矫形器。不过,最简单而且有效的动力装置要算是橡筋或弹力带。例如常用于足下垂患者的弹性拉力带,能在行走时得到改善。
以上六个基本功能,在某个矫形器上可以有其中一个或几个。
矫形器可根据需要应用于人体的不同部位,并应按不同病理情况、不同解剖部位、不同使用目的和要求分别进行设计,因而种类繁多。根据使用部位,可将矫形器大体区分为上肢、下肢、躯干矫形器和矫形鞋四类。其使用频度可因病变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一般康复医院中,目前使用频度的顺序为:下肢矫形器、矫形鞋、脊柱矫形器、上肢矫形器。其实从康复医学角度考虑,上肢矫形器和下肢矫形器同等重要。目前上肢矫形器应用较少有其客观原因。上肢矫形器除简单的塑料夹板外,构造多比较复杂,制作比较困难,价格也较高。从历史发展来看,下肢矫形器的原始雏形在古代即已出现,而上肢矫形器则是近代的产物。因而,上肢矫形器的应用还有一个逐步普及的过程。不过近年来由于合金技术、塑料材料和力学知识的进步,已大大地促进了上肢矫形器的发展。